关于公布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按照《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予以公布,同时将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一)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网址http://115.28.96.217:8026/cjcx/index.aspx)。
(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旗县市区考察工作由本地区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察时间:2023年7月7日前应聘人员须到考察部门完成考察工作,具体时间由应聘人员与考察部门进行联系。考察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 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四)考察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携带个人档案到考察部门进行考察,应聘人员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察前联系对应考察部门办理。
2.考察具体事宜由考察部门确定,应聘人员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考察递补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本人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察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体检相关工作,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体检及后续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