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辽宁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细河区关于组织开展招聘退役军人报名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招聘质量,发挥出优秀退役军人服务社会的优势潜力,本着全面衡量、综合考量、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招聘条件,现将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调整。将“具有阜新市细河区户籍”条件调整为“具有阜新市细河区户籍或常住细河区”条件,其它报名条件与原公告不变。
二、补充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至7月7日开展补充报名工作。报名地点:细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北校区东侧约140米)。报名携带资料除原公告规定外,增加细河区属社区居住证明以及能够证明常住细河区的相关材料(比如:本人名下或直系亲属名下的细河区房产证、直系亲属细河户籍的户口本等)。
三、其它关于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的事项均参照原公告执行。
望周知。
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社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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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细河区招聘退役军人服务 社会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xxh.gov.cn/content/2023/777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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