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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酉阳自治县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选聘教师16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阅读量:35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重庆酉阳自治县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选聘教师16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重庆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重庆酉阳自治县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选聘教师166人公告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根据《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县学校师资情况,特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编制管理与学科配套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考核与审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学校、名额及岗位

(一)选聘学校

1.城区选聘学校

职教中心、成教中心、酉州初级中学、实验中学、渤海初级中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桃花源小学、酉州小学、机关幼儿园。

2.乡镇选聘学校

龙潭初级中学校。

(二)名额及岗位

本次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共161名(其中,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等非文化学科教师35名),龙潭初级中学校选聘学科教师5名。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现单位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教管中心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调整的视为在编在岗)。

(二)报考年龄

男教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三)年度考核

报考人员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年度考核”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档次(试用期不定档次人员除外)。年度考核结果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的为准。

(四)学历、执业(职业)资格及专业审核

1.学历规定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学校岗位以及现任教初中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执业(职业)资格规定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报考中职岗位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

3.专业规定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均不含前学历的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审核认可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公费培养的小学全科教师,英语专长可报考英语岗位,中文专长的可以报考语文岗位,数学专长的可以报考数学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专业参考目录》中能查询但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相符学历不合格的不能报考,学历合格专业不相符但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报考学前、小学学校岗位的,专科毕业后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累计达到5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

(2)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连续从事现报考岗位任教年限满3学年的视为专业相符(现任教小学拟报考初中学校以及现任教初中拟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人员除外)。

(五)报考岗位

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阶段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中职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小学阶段岗位;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中职、初中学校岗位,不能报考学前、小学阶段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一览表》的相关规定,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考。

(六)报考文化学科岗位成绩

报考乡镇学校岗位的不作任教学科和教学成绩要求,只需符合 “选聘条件(一)至(五)”的规定。

报考城区学校文化学科岗位的,近三学年(2020年秋期至2023年春期)的教学成绩需达相关要求,一个学年只选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只选一个学科,任教多个班级只选一个班。各岗位具体规定如下:

1.报考小学文化学科岗位成绩规定

报考人员近三学年任教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乡镇小学(不含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及以上,可任意选择成绩达标的学科报考。

2.报考中学文化学科岗位成绩规定

高完中学校高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酉三中、酉四中两校高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单设初中(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不含酉一中初中、渤海初级中学和城区学校初中)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单设初中(含酉三中、酉四中初中,不含酉一中初中、渤海初级中学和城区学校初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乡戴中学校教师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两学年达全县乡戴中平均水平及以上,提供成绩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小学教师报考初中学校岗位的,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一学期达全县乡镇小学对应学科的平均水平及以上;初中教师报考中职学校岗位的,近三学年所任教学科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至少一学期达全县同类型学校对应学科的平均水平及以上。

3.交流轮岗人员成绩规定

教委行文备案的交流轮岗人员视为在编在岗,教学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交流轮岗期间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须达接受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及以上;乡镇学校间交流的,交流轮岗期间的及格率、优生率两项指标须达全县乡镇同类型学校(不含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及以上。

(七)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任课情况

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的不需教学成绩,但编制关系、任教学科等需满足下列规定:

1.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编制关系、工作岗位必须为学前阶段,必须实际进课堂从事保教活动。既在幼儿园又在小学或初中两校任课的不得报考。

2.报考心理健康、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人员,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需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

3.报考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近三学年周课时数须达校平均水平及以上,至少两学年主要任教学科必须与本次选聘岗位一致(主要任教学科以报考人员任教学科课时数多少确定,报考学科周课时数须达本人总任教学科周课时数一半及以上)。

报考人员工作岗位、任教学科及课时数以学校核实认定为准;编制关系及在编情况证明由学校提供,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进行复核认定。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 2021年1月1日以来曾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特岗计划”教师在乡镇(街道)学校正式入编后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公费培养的学前教育、小学全科教师乡镇工作未满6年的人员。

5.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乡镇(街道)学校间调整和外区县调入人员。

6.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7.在校期间不完成学校教育教学或交办任务、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无故旷工、违反学校规定等情况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酉阳县教委网站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jw/下载打印《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报教学成绩、年度考核等信息,经学校审定后于报名时提交。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16日(9: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2.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考证明》(附件4)和《报名表》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同时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缴纳报名费100.00元。

3.成绩审查要求

本次选聘教学成绩的审查由学校负责。审查所需县平均成绩由县教委于报名前一天通过教育政务平台下发各学校。各校要根据下发成绩,结合教师个人实际,认真核实报考人员成绩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准予报名,学校经办人员须在符合报考条件教师的《报名表》上签署姓名,并送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4.开考比例

报考文化学科岗位的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非文化学科岗位的笔试设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

(二)资格初审及发放准考证

7月17日8:30-14:00,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7月17日14:30前在县教委办公楼底楼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7月17日17:30起在县教委11楼会议室发放准考证。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已缴费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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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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