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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人员体检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2日 阅读量:28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人员体检通知(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人员体检通知(二)

有关考生:

根据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7月14日组织递补入围人员体检(递补入围体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请相关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寸免冠近期彩照1张,于7月14日(周五)上午7:10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一楼大厅)集中。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现金支付)。另请考生备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着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以免影响检查。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申请缓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调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九、对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对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当场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需要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十、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小组单独活动。体检结束后,请立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十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下载附件>>>

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二)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2023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递补入围人员体检通知(二)

文章来源: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3/7/12/art_1229484980_590682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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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13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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