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新乡市卫滨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新乡市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现将新乡市卫滨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符合《新乡市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姜庄街小学(新乡市卫滨区姜庄大街76号)。
3.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附件2);
(4)报考岗位要求有教学(财务)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学(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附件3);
(5)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附件4)。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和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时系统打印的《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三、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是面试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由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4.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23年7月15日8:00至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的,请于2023年7月 17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告知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殊情况由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0373-2826199(管理岗位)
0373-2628382(专业技术岗位)
监督电话:0373-2826111、0373-2826105
附件:
1:新乡市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卫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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