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宁夏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报考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体检的应聘者,于7月12日(星期三)8:00前到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原宁夏干部疗养院)进行体检。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3.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4.体检费用以定点体检医院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5.体检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进入体检中心需全程佩戴普通一次性外科口罩、登记相关信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检。体检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体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康复鉴定指导中心(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干部疗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附件: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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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tt.nx.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28_4162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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