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聘“以钱养事”人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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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2名,现委托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工作,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工作纪律,适应相应岗位工作需要。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8年7月17日后出生)及以下。
6.具有胜任岗位的专业或技能。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拟聘用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设备,有机关单位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6.已在襄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薪资待遇:实发工资3500元/月左右,缴纳五险,享受双休及法定节假日。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拟聘公示→入职手续办理。
招聘过程中关键信息将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完整的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以“姓名+报名岗位”命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17:00截止。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须注明报考岗位,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word格式上传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本人本科及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1张(贴在《个人简历》相应位置,照片背景色无特定要求);
(5)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张;
(6)报名邮箱: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2589992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襄阳市隆中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地点、考试要求等相关事项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客观题、简答题、论述题。重点考查求职者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信息处理、职业素质等综合能力。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和报考岗位的专业素质。
3.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将拟录用人员在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最短聘用服务年限为2年。
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招聘工作通知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入职后与兴鸿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五)本公告所列内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