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下半年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聘辅导员9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全国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学校双城校区辅导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工作地点为双城校区,位于哈尔滨市双城区迎宾路162号。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三)遵守宪法、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含),即1992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辅导员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学位,专业不限。
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ljp.edu.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黑龙江职业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zp.hljp.edu.cn),注册用户,选择应聘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20日-7月31日18:00前,登录招聘报名系统(http://zp.hljp.edu.cn)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7月20日至8月1日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无法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如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2日,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学校官网。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4日登录招聘报名系统(http://zp.hljp.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拨打人事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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