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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专项吸纳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阅读量:2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专项吸纳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实施方案。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专项吸纳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实施方案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暂行规定》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为拓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流动渠道,现面向神农架林区2021届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开展考核聘用工作。为完成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聘用工作的指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考核聘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神农架林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遥  林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向  毅  林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

       赵  静  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袁  铂  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薛  飞  林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蒋  勇  林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聘办”),具体负责考核聘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林区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林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蒋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林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林区党委组织部、林区编办、林区人社局抽调。

考核聘用工作在神农架林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指导下,由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聘办会同被考核人员所在服务单位共同实施,考聘全程接受林区纪委监委监督。

二、聘用原则及岗位数量、条件

(一)聘用原则及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 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体检后择优录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岗位计划。经林区编办核定用编计划后确定聘用计划。

(三)考核聘用范围:2021年经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招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派到神农架林区、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自愿留在神农架林区继续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公告

在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考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6月30日(具体以公告为准)

报名地点: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四楼6403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9—333883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由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聘办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在考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50%,考察成绩占50%。

(一)面试:面试由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面试方案报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聘办审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分100分。

(二)考察:考察环节详见评分细则,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1.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林区纪委监委、林区党委组织部、林区编办、林区人社局四部门分别抽调人员组成,抽调的人员要公道正派、责任心和原则性强、熟悉人事考核工作,涉及与考察对象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考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考察方式。考察组结合考察对象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民主测评、个别座谈、集体面谈等方式,全方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提前一天通知考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请考察对象提前准备考察资料清单(附件1)和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

4.民主测评(30分)。组织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被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所在单位人数的50%。测评分为优秀30分、合格25分、一般20分三个等次。计算方法为:(优秀票数×30+合格票数×25+一般票数×20)/投票人数。

5.个别座谈(30分)。谈话范围一般包括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座谈人数不得少于所在单位领导干部人数的50%。计算方法为:全票同意推荐得30分,每一票不同意推荐减2分,减完为止。

6.集体面谈(20分)。考察组与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对象打分。优秀为20分,合格为15分,一般为10分。计算方法为:分数相加除以考察组成员人数。

7.奖励评优加分项(10分)。服务期间获得区级奖励一项加5分,省级奖励一项加10分,服务期考核期间一年优秀加5分,合格不加分。以上最多加10分。

8.学历得分(10分)。本科及以上学历10分,大专学历7分。

(三)综合成绩公示。面试、考察环节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面试、考察成绩折算出总成绩,并在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及公示

1.体检。对拟聘人员的体检由林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中身体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对象。

2.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林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五份),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最少应在接收单位工作满两年,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3.聘用人员列入林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所在单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七、纪律要求

1.考核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林区人大、林区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

八、其他

本方案由林区“三支一扶”期满考聘办负责解释。

附件1:考察资料清单.docx

附件2: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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