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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阅读量:25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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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7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btjj@163.com,邮件名称:统计报名+姓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体检

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各环节,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按序补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958293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下载附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bjb.gov.cn/art/2023/7/31/art_1229105199_58946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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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23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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