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上半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四)。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4日起至8月11日止,共7天。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下载附件>>>
2023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四)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四)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3/8/4/art_1229427871_5150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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