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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阅读量:19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二、 面试时间及地点

应聘人员必须在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1.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命题试讲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时所确定的面试语言试讲,面试时间20分钟。

(2)试讲题目于2023年8月14日下午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统一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看命题及相关要求。

2.面试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内容的授课教案一式七份,不得在授课教案中透露任何个人信息。

(3)应聘人员只采用板书试讲,除教案外,严禁携带任何教具及其他与试讲内容相关的资料或存储有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不按要求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4)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交由专人统一管理。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面试前按岗位抽取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安排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得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如违反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7)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26034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五、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3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381117433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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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30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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