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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襄阳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一批)(综合管理类A类)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5日 阅读量:15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襄阳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一批)(综合管理类A类)。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襄阳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一批)(综合管理类A类)

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第一批)(综合管理类A类)

根据《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2023年8月18日(周五),(早上7:00前到宜城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学术报告厅报到)。

请体检考生认真确认时间,按时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体检费500元(仅限现金)。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要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2)。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综合管理类A类).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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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31488.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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