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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湖北十堰竹溪县面向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阅读量:24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湖北十堰竹溪县面向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湖北十堰竹溪县面向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竹溪县面向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2021年招募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前期已通过县人社局组织的面试考核(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以前到县人社局院内集合(竹溪县北大街48号)。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和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4.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5.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五、体检的标准及项目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项目:1、血分析(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2、肝功能;3、肾功能;4、空腹血糖;5、甲肝、丙肝;6、感染因子(艾滋、梅毒);7、尿液分析 8、彩超(肝、胆、脾、双肾、泌尿系);9、心电图(12导联);10、DR(胸部正侧位片);11、物理体检(内外科、血压、身高、视力等)。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文标题:竹溪县面向2021年招募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308/t20230828_4300500.s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36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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