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第一批招聘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管理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类型为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9月8日下午5: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wjwgl.zhaopin.com/)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z.gov.cn/)查看并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单位在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3.报名确认。考试需在笔试前再次进行网上确认。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9:00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0日8:00至9月22日17:00。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有要求的,必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6.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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