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辽宁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公告(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第二批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选
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
体检公告发布后,用人单位将为考生安排体检事宜,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按要求参加体检,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职教城)联系电话:0412-8402600
附件:《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二)》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文标题:鞍山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招聘2023届毕业生进入体检人员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309/0169448637745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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