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7月26日发布的《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予以递补。递补名单详见附件。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境外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4-89384305、0574-89384220。
下载附件>>>
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
原文标题: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公...
文章来源:http://www.bl.gov.cn/art/2023/9/20/art_1229054700_4312235.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