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辽宁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优秀人才聘用公告(四)。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四批1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上述人员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前到应聘单位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各聘用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附件2)和《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附件:
附件1:2023年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聘用人员名单(四)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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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鞍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聘用公告(四)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310/0169700353469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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