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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阅读量:2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第二批)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第二批)辽宁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按公告要求,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或考生声明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外的考生不可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本次资格审查人选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周一、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楼电教室(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110号)原报名地点;咨询电话:0427-3530667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所需的原件详见(附件2)

4.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相关提示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好相关证件,严禁家属进入。

附件:1. 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名单.xlsx

      2.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标题:盘锦市大洼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3_10/11_16/content-430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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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4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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