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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阅读量:21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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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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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诉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件(港北劳人仲字〔2023〕第236号)已办结。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3年3月9日至5月12日存在劳动关系。

二、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4月至5月12日的工资5300元。

三、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4月至5月12日的提成1723元。

四、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307.93元。

五、对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你可到本委办公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解放路121号贵城街道办事处城建档案楼202室领取上述文书(联系电话:4256335)。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原文标题:贵港市港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文章来源:http://www.gbq.gov.cn/gsgg/t17275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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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51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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