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浙江丽水市第二期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事项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1.按照《2023年第二期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请入围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和材料(详见引进公告),填写《2023年第二期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1,双面打印,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8楼823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3.请所有入围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考生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2023年10月18日上午8∶3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报考单位(主管部门)确认,联系电话见引进公告。
下载附件>>>
1.2023年第二期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中共龙泉市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第二期龙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事项的...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10/16/art_1229426563_5188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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