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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承德兴隆县中医医院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阅读量:27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河北承德兴隆县中医医院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河北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河北承德兴隆县中医医院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事业单位兴隆县中医医院岗位空缺情况,经兴隆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兴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差额事业单位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有户籍要求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设置。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有关深化住院医师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2023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资格证书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30日起通过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

1. 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至11月10日17:30。(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8:30至11月11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55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在2023年11月15日上午8:30至2023年11月18日上午9:30前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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