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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四川音乐学院招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阅读量:53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11月四川音乐学院招聘3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11月四川音乐学院招聘3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 “人事考试”专栏、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下同]、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sccm.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招聘单位简介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音乐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sccm.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网上报名: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2023年11月11日0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院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音乐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四川音乐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四川音乐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1日09:00至 2023年11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5.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音乐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11月2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11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 24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音乐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100%,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共1科,《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教材,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法律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道德修养、写作等。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段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12月5日在四川音乐学院网(www.sccm.cn)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6日11︰30前电话(028-85430200)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在四川音乐学院官网(www.sccm.cn)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11月22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音乐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外专楼办公区5楼,联系电话028-85430200),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音乐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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