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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8日 阅读量:32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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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抚州市南城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河流域生态管护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字〔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南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南城县退捕渔民 开招聘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南城县退捕渔民 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坚决支持部、省、市、县禁捕退捕工作及相关文件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有担当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渔政巡护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委监委机关立案侦查、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4)在乡村担任实职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所有渔政巡护员必须在55周岁以下方能报名即指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退捕渔民身份特别是其中“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

3、船舶驾驶员应具有有效驾驶机动船舶证件。

条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退捕渔民人员提供渔民退捕补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渔政巡护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船舶驾驶员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船舶驾驶证书、机动车辆或含两轮摩托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蓝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打印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一)。

5、对逾期和未提供有效资料及证件的报名人员不纳入资格审核。

(三)技能条件

1、本次技能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第一类:渔政巡护员

1、游泳能力;

2、现场驾驶非机动船的能力

(四)体检和审核

1、报考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核,主要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和党员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审核,公示7天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后公示分数,7日无异议后,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由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向拟聘人员收取。

4、如因报名人员中途放弃考核、考试、审批、聘用、体检中任一环节而出现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

考试考核合格后,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南城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工作设置与工资待遇

1、岗位工作设置及聘用年限:

渔政巡护员1名,聘用人员实行三班倒24小时轮岗,无节假日,吃住在巡护点上,岗位实行“一年一聘”制,以正式上岗时间开始计算,所有聘用人员应该服从岗位调剂。

2、工资待遇:

按照基本工资:1610元/月、绩效工资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实际考勤处罚后据实发放)、夜班补助600元/月、基本医疗:218.89元、工伤保险7.32元/月、失业保险18.3元/月、大病16.09元/月、统一用餐伙食补助200元/月(交巡护点用餐)、统一着装个人承担30%。

(七)请假、病假和辞退制度

(1)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巡护员1年累计请事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班时,超过规定时间辞退;

(2)病假: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个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辞退;

(3)巡护员严格按照按时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若发现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旷工一天扣款150元,当月旷工或累计超5个班次即可辞退;

(4)巡护员参与非法捕捞一律辞退

(5)年龄满60周岁自动解聘。

(八)补聘办法。

通过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渔民中没有招满船舶驾驶员、巡护员岗位,立即启动向非退捕渔民身份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聘程序。

(九)入职手续办理。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岗位渔政巡护员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弃权,将另行向社会补招。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94-722222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南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794-7177936

南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0794-7254548

原文标题:南城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生态管护队渔政巡护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nc.gov.cn/art/2023/11/7/art_7186_4099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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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59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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