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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四川隆昌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阅读量:7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年下半年四川隆昌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年下半年四川隆昌市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按照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昌市财政局、隆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对象(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3年12月3日(星期日)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日早上7:30准时到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报到(隆昌市古湖街道大西街二段98号锦林大厦),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无底色要求)、体检费500元左右(费用由医院收取)。

3、考生在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饮(食)高糖、高盐和高蛋白饮(食)品;体检当日不吃早饭,不喝水。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禁食10-12小时。当天尿常规检查可放在采血和彩超后,需多饮白开水后再取尿标本,以避免假阳性。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引领工作人员及体检科医务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相关项目;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向医护人员出示相关医院的检查报告,勿做X光检查。需特别说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本次所检项目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后暂停一切事宜,待生产期完毕补检合格后,再进行公示、审批及聘用。

6、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7、请对照《体检表》上的检查项目配合医生逐一检查,勿漏检。若因漏检影响了考生的体检结果,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体检当天,考生家属不得陪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9、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但体检当日、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特别提示:

本次考聘相关事宜均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了解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

隆昌市财政局人事股 0832-3933444

隆昌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0832-3900552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0832-3998608

附件1:隆昌市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温馨提示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 昌 市 财 政 局

隆 昌 市 卫 生 健 康 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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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下半年隆昌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jpta.org.cn/newsDetail/13766.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65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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