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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山东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150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阅读量:21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关于山东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150人)。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3关于山东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150人)

为吸引更多滨籍人才参与品质滨州建设,现就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职位和报名范围

1.在滨州以外工作,在编在岗的滨籍工作人员。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拨款和财政补贴岗位;财政补贴事业编制人员可报考财政补贴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可报考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

2.遵循单位层次性质对应、公开择优原则,滨州以外,设区的市(含直辖市的区)及以上的市(区)直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我市市直及以下单位;县(市、区)直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的人员可报考我市县(市、区)直及以下单位。

3.滨州以外县(市、区)直单位人员和乡镇(街道)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人员,可报考市直单位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籍贯是滨州(以本人档案记载认定为准),且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滨州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12月前在滨州缴纳社会保险),或生活定居(以户口簿或居住证为准)5年及以上(2018年12月前在滨州居住)。符合以上两种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3.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等任职资格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相应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人档案符合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12月15日下午17:30。

1.个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各岗位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版);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版);③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④工作单位盖章的《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彩色扫描件(PDF版、WORD版);⑤《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彩色扫描件(PDF版);⑥《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扫描件(PDF版),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并明确编制性质;⑦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需提供高考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档案中未存高考报名材料的,由本人出具书面说明,在实地考察前需补齐高考报名材料;⑧父母的身份证、社保卡彩色扫描件(PDF版)或户口簿(居住证)彩色扫描件(PDF版)(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此项不需要提供);⑨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2.网上资格审查。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需1-2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评议

市、县(市、区)分级组织面试评议。面试评议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具体合格分数线另行确定。面试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予以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选调计划和面试评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工作单位盖章的《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④《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⑤《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等所在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原件;⑥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需提供高考报名材料复印件;⑦父母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籍贯是滨州,本人在滨州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的,此项不需要提供);⑧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2.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综合面试评议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2.一经录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1.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滨州市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2.本通知事项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43-3162289(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0543-8173016(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联系电话:

滨城区:0543-8330105

沾化区:0543-7810877

邹平市:0543-4269102

惠民县:0543-5320713

无棣县:0543-6781212

博兴县:0543-8130018

 

附件1:2023年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滨州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3: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3年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

 

 

中 共 滨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关于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zzzb.gov.cn/contents/14/32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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