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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招聘3人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阅读量:22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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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招聘3人公告『第一次』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为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授权范围内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技术鉴定、检验检测等合格评定工作,开展消防与应急救援产品认证、技术鉴定及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制定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认证和技术鉴定标准、规范、规则、细则,公布、管理消防救援产品市场准入及质量跟踪管理信息,开展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及消防救援产品合格评定国际互认,承担消防救援合格评定专业人员资质管理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其中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和消防产品认证工作,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12月22日,应聘人员请将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haopin@cccf.com.cn),具体如下:

应届毕业生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00KB以上)、学位学历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邮件主题及报名文件命名为:(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期间根据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及岗位匹配度,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人员名单将在评定中心官网()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基本素养,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的测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未达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但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面试事项将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评定中心官网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考察应聘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实施前,因考生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面试人员减少的,按招聘岗位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和考察。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二)公示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评定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备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898337(胡老师)

监督电话:010-87898275

单位网址:http://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革新里116号5号楼,百荣嘉园大厦A座二层

附件1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docx

附件2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报名信息表.docx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2023年12月4日

原文标题: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2024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312/t20231205_51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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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67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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