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辽宁鞍山市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第二批共有41名考生体检合格进入考核阶段(详见附件),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本人档案转入到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海城市人社局427室)。
邮寄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427室(海城市站前街2号)。
二、本人证明材料
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请考生于3月11日前将证明材料交到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三、遇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联系。需要开具介绍信的,请到海城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办理。未经同意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
海城市人才职介中心(档案办理咨询电话):0412-3605135
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412-3700789
下载附件>>>
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403/017097092151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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