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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丽水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年浙江丽水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4年浙江丽水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由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派遣到丽水仲裁委员会松阳分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办案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学和文秘专业、具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提交至松阳县司法局政工科。

4.面试:经审核报名材料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由丽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若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取;若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则视为放弃应聘。

6.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与丽水市智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7.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应聘者放弃或试用不合格、工作离职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

五、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劳务派遣工同等享受,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4.未尽事宜由丽水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乐 咨询电话:0578-2113319

阙彤 咨询电话:0578-8806272

附件:丽水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1).docx

丽水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原文标题:丽水仲裁委员会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cw.lishui.gov.cn/art/2024/3/14/art_1229404452_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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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291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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