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0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4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海南国家公务员考试精彩内容。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33号)要求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招聘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人员4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1日- 9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附件2《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和附件3《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报名须知》(以下简称《报名须知》)并仔细阅读。按《报名须知》要求填写《信息表》,将《信息表》和相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请保持《信息表》所留电话的通畅,并随时留意手机短信或来电,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详见《报名须知》。仅报名但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弃考,责任自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核且材料不退还。
2、现场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通过资格审核者需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并保持《信息表》所留电话的通畅,随时留意手机短信。
四、考核方式与要求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考核小组由上级主管部门、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本院及主管部门人数不得超过60%。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要求:应聘人员将个人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如科研、论文、获奖情况、相关荣誉)等制成幻灯片进行现场介绍,再由评委出题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考核实行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我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医院党委讨论,从应聘同一岗位并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八、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学院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6802269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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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3月30日
原公告标题: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hy2fy.com/html/2020/job_0330/1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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