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辽宁鞍山市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公告(二)。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第二批2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聘用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前到应聘单位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报到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聘用手续。请各聘用单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和《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如不能在4月17日正常报到,则实际报到时间作为聘用时间。
下载附件>>>
附件1: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名单(二)
原文标题:2023年海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聘用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404/0171316059104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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