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年宁夏贺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宁夏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开考比例为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5月15日和5月16日
5月15日(星期三)上午8:40—11:50.参加复审人员为报考岗位代码为50001—50012.下午14:30—18:00参加复审人员为报考岗位代码为50013—50028.
5月16日(星期四)上午8:40—11:50参加复审人员为报考岗位代码为50029—50044.下午14:30—18:00参加复审人员为报考岗位代码为50045—50062.
事业编警务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暂缓合格人员公示,待体能测试结束后,递补人员复审结束后另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8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内容及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准考证
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二)户籍资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三)学历相关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全日制专业、辅修专业如无学历验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应成绩单);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但在办理招聘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定向招录岗位需要的资料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退役士官士兵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三支一扶: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3.大学生村官:提供服务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本人身份、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4.退役士官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
(六)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相应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相应关系的材料。
(七)师范类专业复审事项:
明确为师范类专业或从毕业证书可判定的,不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能认定为师范类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师范类专业证明和院校盖章的课程表、成绩单等。
(八)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事项:
在试用期内或现聘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不得报考外县(市、区)岗位。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2月21日)。
(九)《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2份(附件1),考生自行填写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二)复审时,若考生自行放弃,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审核人员留存。
(三)考生在资格复审结束时(5月16日18: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之后各环节的公示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hl.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该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位考生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积极配合,及时回复。
咨询电话:0951-8537387
附件: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及填写模版
2.资格复审委托说明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下载
1.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及填写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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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4年贺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hl.gov.cn/xxgk_7799/zfbmzsjgxxgkml/hlxrlzyhshbzj/gsgg_20253/202405/t20240510_45355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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