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年浙江宁波余姚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具体划定办法: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若60分及以上按60分划定,若不足60分则按平均分划定。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规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3)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浙江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或放弃考察的,予以递补。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复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经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不能办理报到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相关情况外,须在余姚市服务满5年。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一)年龄、户籍、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四)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
监督电话:0574-89282363。
原文标题:2024年余姚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y.gov.cn/art/2024/5/31/art_1229136657_4395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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