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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考试递补体检(第三次)相关事宜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阅读量:0 作者:医院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考试递补体检(第三次)相关事宜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四川医院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3四川宜宾市兴文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考试递补体检(第三次)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2023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工作公告》和《2023年宜宾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调减取消招聘岗位的公告》规定,现将第三次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递补体检(第三次)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集中时间:

2024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体检集中地点:

兴文县光明新城市民广场公交车站旁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请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8: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或报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及体检费(大约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好足够的现金),前往体检集中地点报到,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三、体检标准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三)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当天考生的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体检期间,严禁家属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五)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六)考生携带的手机等相关通讯工具必须按规定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七)参检考生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纪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联系电话:0831-8831132

下载附件>>>

兴文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考试递补体检(第三次)人员名单

兴文县卫生健康局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兴文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考试递补体检(第三次)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f9cbd046-1a15-41a8-a0b2-b5287148ff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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