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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1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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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4人公告

为充实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编制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于2015年10月,隶属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原南京市房产局下属南京市房屋产权市场处、原南京市国土局下属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建而成,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主城六区国有土地范围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国土测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与查询利用、不动产登记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并对各区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自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式实施以来,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打造高质量不动产登记“南京模式”,在全国首创不动产交易登记“七个一”集成服务、商品房交易登记全程“不见面服务”等特色业务,率先建成覆盖抵押贷款全生命周期的“不动产登记+金融”不见面服务体系,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位居全国同类城市领先行列,代表南京参加全国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评价,连续两年获评登记财产领域全国标杆城市。中心获得“全国自然资源系统青年文明号”“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单位”“南京市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校场大道36号。

校场大道分中心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校场大道36号;

中山路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华侨路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35号;

河西分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中央门分中心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9号;

仙林分中心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0号。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奉公廉洁;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2024年毕业生须已取得毕业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信息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8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学历+专业”命名打包后发送指定邮箱。报名材料投递邮箱:ly@leaderhr.com。

报名材料应包含:

(1)个人电子简历;

(2)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劳务派遣)(附件);

(3)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瞒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05 李老师。(工作日9:00-17:00)

(三)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工作日期间)。

信息查询:由劳务派遣公司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线上初审,择优进入面试环节,并于2024年8月13日前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退还,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保密。

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四)面试

1.面试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材料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转化能力和专业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3.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研究决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的,视同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政审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面试成绩、排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日期到岗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录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劳动关系与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首期为3年(约定试用期6个月),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

六、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25-89697011

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025-84687305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9701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领航面试人员登记表.docx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日

原文标题: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adzp.com/hryun/showYunInfo/4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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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34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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