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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第七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第七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4浙江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第七次递补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考生中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将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吉祥路108号社保大楼510室

三、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提供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留学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委培生需提供与原委托培养单位的协议解除证明(协议需在2024年3月21日24时前解除)。

4.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0577-58123528

下载附件>>>

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第七次递补名单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第七次递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py.gov.cn/art/2024/8/12/art_1229252500_4250057.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40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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