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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中层管理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 阅读量:0 作者:国企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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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中层管理人员1人公告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也是自治区内唯一持有国家牌照的国有信托公司,由自治区财政厅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内设机构人员配备需求和业务拓展需要,决定市场化选聘中层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公司党委、经营层工作部署,执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制定风险管理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处理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开展风险评估、监控,组织业务决策委员会等具体工作。

具体职责为:

(一)执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为公司决策提供风险管理相关的参考意见;

(二)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标准、流程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专业风险识别、评估、预警、缓释,建立风险监测方法;

(三)落实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相关措施,调整、优化风险管控流程;

(四)负责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工作;

(五)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公司各类业务风险全流程管理工作;

(六)负责公司业务决策委员会工作;

(七)协助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内外部沟通、交流工作;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业务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战略思维、市场竞争及创新意识,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和认可度,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金融企业或非金融国有企业等从事风险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或担任金融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并有5年以上风险管理经验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应当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数学、统计学、金融学、经济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6年(含,下同)及以上信托、银行、基金、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行政单位或非金融国有企业从事信贷或风险管理工作经验。担任金融机构下属二级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者优先。

5.担任下列某一项职务1年以上:

(1)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或金融企业)风险相关部门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2)省管国有金融类企业风险相关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

(3)在中央金融类企业总部下设的内设机构(含一级子公司)、省管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岗位不满1年的,应在副职岗位的下一层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

(4)年纳税所得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职工和派遣工人大于或等于100人、企业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副总及以上人员。

6.具备法律资格证书或信托从业经历者优先。

7.具有丰富的金融机构从业经验和全面风险管理实践经验,熟悉信托公司管理框架、盈利模式、内控制度及监管规定,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风险预判和分析处理能力者优先。

8.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严格执行职业禁入和行业禁入制度

1.凡存在《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得选聘。

2.符合公司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产生。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9月8日17时。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其他个人信息)。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所需的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专业成果、项目成果等)。

(3)各学习阶段(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5)报名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选聘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不予审查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市场化选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审核时间:2024年9月4日9时至2024年9月9日17时。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核结果。

(三)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5人(含),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含)的,将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组织体检和考察,择优录用。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满分100分。报名人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主要包括认知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按照工作方案和岗位需求,测试包含政治理论素养、组织领导能力、岗位专业能力等内容。

4.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有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开始前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4.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统一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竞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列入考察对象。

6.面试时报名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报名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8.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评委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个竞聘者进行面试最终评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1:1的入选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体检由公司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取消考察资格,根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公司党委组织进行考察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背景调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及业绩等情况,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经认定,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选聘职位。

(六)决定拟聘人选

综合考虑考察结果及双方协商内容等情况,公司党委决策研究拟聘人选,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履行聘用程序。

五、任期及薪酬待遇

(一)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华宸信托与受聘人选签订契约,明确聘任岗位及业绩目标、考核评价、退出规定等内容。

(二)原则上一个聘期不超过三年,根据考核实行一年一聘的方式。设置六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正式选聘。任期期满后,应当重新履行聘任程序。任期内考核表现优异的,经个人申请,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纳入公司党委管理干部。

(三)公司经营层对聘任人选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以经营业绩和目标任务考核指标为主。依据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金、决定聘任(或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工作全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二)本次选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选聘工作后续信息,请及时关注招聘平台官网和个人手机短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重要信息而影响参加选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所用选聘资料,原件一律退还,其他资料留存不予退还,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选聘,将予以严格保密。

七、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471-4193498

(二)监督电话:0471-4193852(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三)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30日

原文标题: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hpta.org.cn/html/4/Content2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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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44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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