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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建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福建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4福建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申报

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我省生源,福建省及设区市级组织的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8日8:00——10月10日17:30,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传加分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如下:

1. 身份证正反面;

2. 户口簿(含索引页及本人户口页);

3. 毕业证书;

4. 退伍证书;

5. 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的考生(应于2024年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即:①“三支一扶”计划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由当地团县(市、区)委出具;③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县(市、区)民政局出具;

6. 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

1. 以上单位、个人及相应机构提供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编造提供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2.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4年南平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np.gov.cn/cms/html/npsrlzyhshbzj/2024-09-29/1701045804.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53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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