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北 / 正文
2024年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核减(取消)岗位及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年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核减(取消)岗位及笔试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湖北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4年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核减(取消)岗位及笔试公告

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已结束,根据《2024年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核减岗位和笔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减及取消岗位情况

根据《2024年大冶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和报名情况,本次公开选聘的1007、1008、1009岗位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岗位选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3:1,经研究,决定1007、1008、1009岗位选聘计划取消。本次公开选聘的1010岗位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本岗位选聘计划人数比例未达到3:1,经研究,决定核减1010岗位选聘计划1个,核减后该岗位选聘计划1个。

二、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于11月15日到各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须知

1.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请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考试前30分钟进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答题必备的考试用品,包括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擦。考试时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考场,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物品。

3.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一律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67955.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站长推荐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