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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选用辅助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0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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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选用辅助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11月公开选用辅助人员考核工作已于2024年12月9日结束,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座4楼,邮编:518000,联系电话:0755-8358903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选用资格,并由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告知本人。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4年12月24日前完成。

(二)体检地点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地址:深南大道3025号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4号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内容

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由用人单位提供并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传递。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不按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福田区建筑工务署解释为准。

下载附件>>>

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11月公开选用辅助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

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12月10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2024年11月公开选用辅助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

文章来源:https://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1884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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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76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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