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 / 正文
2024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1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4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1人)。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4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1人)

海阳市市管企业是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考机关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在海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12月22日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须于2024年12月22日之前取得(且在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为有效状态)。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其他形式在校学习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其他形式在校学习的应聘人员情况进行鉴别。如应聘人员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取消聘用。截至2024年12月22日,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00-1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00-12月28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00-12月28日16:00

报名网站:海阳市政府网-海阳市公开考选版块

2.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录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招聘岗位单独要求的资格条件请按要求在附件和备注中体现。报名系统于2024年12月27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至12月28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2月28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12月23日12:00—12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并在2024年12月28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hyrsjkaoshi@yt.shandong.cn)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需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核准通过的经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4)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岗位调整计划将在海阳市政府网公告。

笔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海阳市政府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但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过少,将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大于或等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如未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需每人补缴2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根据岗位及专业情况,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和复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合格后由招聘的市管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市管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由相应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招聘简章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3222019;咨询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简章》附件1;监督电话:13184042152;海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yang.gov.cn/)。

 

附件1:附件1: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3:附件3:应聘海阳市市管企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原文标题:2024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haiyang.gov.cn/art/2024/12/16/art_48035_2940023.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379000.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广告位 Ad1
关于我们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入口、职位表、成绩查询等国考信息,以及事业单位、教师、医院、银行招聘信息
扫码关注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92号-5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6911号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回复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