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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4日 阅读量:107 作者:教师招聘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5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2021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二批)5人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充本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工作人员(第二批)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 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聘前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zpc.edu.cn)、微信公众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p.tzpc.edu.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招聘公告、招聘岗位、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时间:

2021年12月13日8:30—2021年12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2月13日8:30—2021年12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2月13日8:30—2021年12月19日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12月13日8:30—2021年12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名网址:http://rczp.tzpc.edu.cn(2021年12月13日08:30后可进入)

2.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时需进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http://rczp.tzpc.edu.cn),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上传(根据报名系统中提供的“上传附件模板”格式要求提供材料,必须写清楚报考岗位和姓名)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档案托管证明、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工作的证明);

④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⑤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申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或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在指定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14:00-17:30。

4.资格复审、发放准考证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发放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 27日7:30—8:30,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药学院208室(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5.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按实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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