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浙江台州市温岭市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9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户籍不限。
4.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国家公务员局2021年9月17日发布)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并签约的考生不能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4月2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3日10:00-4月26日19:00。
2.网址: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招聘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对所填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2年温岭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5日10:00-4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共10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29日9:00-4月29日17:00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5月14日17:00。
2.已缴费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科目: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内容为高中数学竞赛知识。招聘序号A01—A11、A13—A24职位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日期:2022年5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 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有关规定
(1)招聘序号A12高中数学竞赛教师职位笔试总成绩为《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其余职位笔试总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合格分均为50分,任一项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3)笔试科目成绩及笔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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