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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24〕72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扫码查看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的岗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2025年3月18日。

3.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定向、委培毕业生不得报考;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 研究生(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3月1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 3月28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3月29日17时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5年3月24日9时—3月2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3月30日9时—4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到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4月26日16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合格分=笔试成绩总和÷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笔试合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任意一门科目的报考人员,不纳入笔试合格分统计。

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

3.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社会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以及劳动合同,其中劳动合同可用工作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银行流水代替;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公示之日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在任何环节发现并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咨询电话咨询。 

4.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结果公布、递补人员公示、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咨询电话: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6.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1736。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xls

附件3 :考试大纲.doc

 

原文标题:2025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5/3/18/art_1229400254_4217916.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12425.html

标签: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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