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江西抚州市招聘崇仁县留置看护人员1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江西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抚监发〔2020〕1号)等规定,经崇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崇仁县监察委员会、崇仁县公安局、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男性留置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坚持按计划名额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留置看护人员16名,均为男性留置看护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18周岁(2007年3月31日之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1989年3月31日之后出生)及以下;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参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或者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先聘用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达165cm及以上。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留置看护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3张照片;4.《崇仁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5.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等。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 -17:30。
3、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六楼620室或县公安局六楼融媒体中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为4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试领取时间为:4月7日至9日(8:30-12:00,14:30 -17:30),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2、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3.岗位面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2;若达不到此比例时,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或本场考试平均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面试修正系数: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6.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安排参加体检,体检由县公安局、县监察委员会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考察条件执行。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崇仁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崇仁县公安局与聘用的留置看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试用期间发基本工资345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层级工资(每月100元至400元不等);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从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缴费。均享受工会福利、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四、工作要求
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防止不正之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崇仁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专班拥有对招聘工作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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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监察委员会
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仁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崇仁县留置看护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cr.gov.cn/art/2025/3/19/art_8703_428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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