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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0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年上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年上半年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

按照《双鸭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及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和黑政办明传〔2020〕13号等相关报考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现将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审核地点

双鸭山市直及四区岗位:双鸭山技师学院(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隔壁) 匠心楼 4楼 416

集贤县岗位: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集贤县福利镇卫生街88号、原第四小学六楼东侧),联系电话0469-6109102

友谊县岗位:友谊县民生大厦11楼1108室(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宝清县岗位:宝清县人民政府319室,0469-5227997

饶河县岗位: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与公共就业股(饶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469-5627018

三、审核要求

(一)享受加分考生范围:报考时,在加分情况一栏,填写相应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携带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二)笔试加分审核提交材料:

1.各项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见附件3—1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项加分所需材料,按照《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见附件1)。

4.加分承诺书(见附件2)。

5.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加分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材料保管单位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不接受电子版盖章材料。

(二)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四)双鸭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5年2月17日(含)。

注:拟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咨询电话:0469-6698057

附件:附件1.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表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加分承诺书

附件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4.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6.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9.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10.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附件11.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报名事业单位考试审核认定表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点击下载无反应,可以打开原文链接至官网查看。

原文标题:双鸭山市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huangyashan.gov.cn/sys/7e4c1e3b127a482dbcaa02e4f33c7586/202503/c07_2258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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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13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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