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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进5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阅读量:0 作者:事业单位

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进56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2025黑龙江伊春市友好区“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进5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友好区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聚焦伊春市友好区“1234”现代化生态产业以及全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分类组织,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伊春市友好区事业单位分为综合人才引进、专项人才引进和“党政储备人才”引进三部分,共涉及岗位40个,计划引进56人。其中:

(一)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

涉及岗位19个,计划引进21人。

(二)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

教育类、医疗类事业单位,涉及岗位14个,计划引进17人。

(三)“党政储备人才”引进

涉及岗位7个,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18人。如引进计划无法足额完成,可由本次引才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报名情况统一调剂。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1.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国内高校毕业生。区直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非全日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学位)。

2.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教育类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国内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学位)。医疗类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国内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非全日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录对象为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取得相应学位)。

3.“党政储备人才”引进:招录范围国内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参与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专项人才引进的考生,年龄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参与“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考生,年龄为18(含)周岁以上、30(含)周岁以下,即1994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参加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专项人才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考生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考生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名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生,含2023年、2024年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伊春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四、引才程序和方法

引才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才公告于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通过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智慧友好”、“友好党建”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参加专场招聘会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组织部分用人单位参加市委组织部在佳木斯、大庆、哈尔滨等地统一举办的校园专场招聘会;在东北林业大学开展(参加)的校园双选会。结合我区实际,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自主开展(参加)校园双选会。在各招聘会现场开展岗位推介和人才政策宣传,指导考生线上报名。

1.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举办的校园专场招聘会

①佳木斯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3月23日(星期日)

②八一农垦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3月25日(星期二)

③东北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3月27日(星期四)

④东北林业大学双选会

时间:3月28日(星期五)

2.自主开展(参加)校园双选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3月22日(星期六)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春风人才网,网址https://yc2025xy.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确认缴费、上传岗位所需材料、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报名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企业单位的引才由人才与企业直接联系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7:00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574

政策咨询电话:0458-329819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四)报名比例

参加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参加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考生的开考比例,按照缴费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资格审查

在线上报名启动后同步开展,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

(六)打印准考证

参加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专项人才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引进的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5年3月29日7:00-3月30日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七)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网上报名须使用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3.网上报名时,应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期间,考生在选择职位后,须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至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6.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办法

(一)事业单位综合人才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引进

各场招聘会结束后,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就近从快”原则在哈尔滨统一组织集中面试,具体地点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二)事业单位专项人才引进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其中,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地点原则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医疗类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1)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对应的初、高中专业科目。幼儿园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2)校医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引进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3月28日17:00。

2.面试

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面试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医疗类面试的方式以及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公告、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引进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引进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内公示。

六、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引才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引才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2025年毕业生于7月份毕业后,集中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聘用后自愿在友好区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友好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党政储备人才”的管理使用

对通过“党政储备人才”方式引进的人才,实行“五统一”管理:

统一引进。以友好区“党政储备人才”名义统一引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锻炼期内编制落在区人才工作中心。

统一锻炼。新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选派到区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进行培养锻炼,重点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统一培养。“党政储备人才”的培训纳入全区干部教育整体规划,并定期组织专项培训;纳入年轻干部储备库,推行导师帮带制度,建立成长档案,制定培养计划、定期谈心谈话。

统一考核。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定期从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纪律作风、工作绩效、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日后选派任用的重要依据。

统一选派。锻炼期满,依据专业特长结合考核结果,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调转到区直事业单位,如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后表现优秀的,可按规定适时调任区直部门公务员;自愿留在乡镇(街道)提任后且表现优秀的,符合条件后,可按规定适时调任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相关信息通过友好区人民政府网站、“智慧友好”、“友好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才活动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友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友好区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才岗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 友好区2025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hq.gov.cn/yhqrmzf/c100049/202503/396331.s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 “公务员招考_各地省考公务员_事业单位招聘_教师招聘考试”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s://www.zggwy.com/zhaokao/414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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