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2上半年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赴省外高校定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4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我局计划于2022年5月赴省外高校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5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市财政统发。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百名博士专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组通〔2022〕12号)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以及初聘岗位和晋升岗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数限制。
本场招聘是根据考生预报名情况和当地当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北京、武汉、西安和重庆中选择一个或多个城市进行现场报考、现场考试、现场确定拟聘结果的招聘活动,拟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354个,具体岗位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赴省外高校定点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场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社会人员可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报考其他岗位的社会人员只限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毕业生是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未满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未满5年)内的毕业生。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省教育厅(直辖市教委)开具的报到地为东莞的《报到证》;国(境)外取得岗位相应学历的,报到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中心开具的《报到证》。东莞市公办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员或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与岗位专业相符
①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具体见《岗位表》),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②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
③高层次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他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相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可以任教本级及以下学段教师岗位,例如:高校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其中2022年毕业生报考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需满足如下要求报考:
(1)2022年本科(学士)和研究生(硕士)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提高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才能报考。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成绩(符合岗位对普通话等级的要求)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2)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报考期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和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成绩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符合岗位对普通话等级要求),否则须转管理岗位办理聘用手续。
各岗位具体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网上预报名——发布定点招聘地点和考试安排的补充公告——定点现场报考及资格审核——综合素质测评——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预报名
1.考生预报名的形式为网上填写问卷。问卷网址:https://www.wjx.top/vj/wZEUCfj.aspx,或扫描识别公告文末二维码进行预报名(个人信息、意向城市、意向岗位等),预报名时间:4月30日—5月12日。
2.每名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招聘意向城市(北京、武汉、西安和重庆)填写资料进行预报名,每个意向城市最多可选择2个不同岗位。我局将根据考生预报名情况和意向城市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合理安排招聘工作,另于5月14日前补充公告确定招聘定点城市、现场报考和考试的时间。
(二)现场报考
报考方式为现场报考,每位考生每个场次可以同时报考最多2个符合条件的不同岗位。考生分别向招聘单位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报考,并向教育局提交承诺同一场次报考不超过2个岗位的承诺书(附件2),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例如:某场次共有语文教师岗位5个,考生可选择其中2个不同招聘单位的语文岗位进行报考,也可以选择同一个招聘单位的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和高中语文教师岗位进行报考。现场报考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本科(学士)、研究生(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与报考岗位层次和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承诺书》,报考现场交市教育局。
(8)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者就读院校。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考生已进入本次公告招聘任一场次体检环节的,不能再次报考东莞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其他场次的岗位,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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