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2人公告。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表中要求的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报名第一天),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省外工作且具备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报名日最后一天)。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 2025年4月10日到2025年4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应聘人才应于4月10日—27日18:00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注册,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简历及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
(1)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5)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填写《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6)报名人员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个人附件”里(或发送到邮箱437372129@qq.com)。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公布。
(四)引才评审
评审方式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将不再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应通过线上初评,根据岗位数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线上初评成绩须达75分以上。
有关线上初评具体情况(含评审岗位、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要求等)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进行发布。
线上初评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额。不计入线下考核环节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进行公示。由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发布。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线下考核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以上学历资料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能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1张;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1份;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等公告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上进行发布。
1.线下考核时间、地点:与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线下考核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政治思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
3.公布线下考核成绩: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结果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75分(满分100分)。未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注意查看,保持电话畅通,主动联系。面试成绩在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线下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临床检验中心党支部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下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高校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在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博会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执纪监督小组全程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引才有关咨询电话:0851-85273828;监督电话:0851-8560717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13: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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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4/t20250410_87502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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