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5新疆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17人公告(第一批次)。 考生还可以关注本栏目了解更多新疆教师招聘考试精彩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广纳贤才,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全国八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2个教学单位,5个综合性科研机构、8个二级科研创作机构和2个美术设计馆,有硕士、本科、中专三个办学层次,全日制在校生5800人。作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1个学术型硕士点(7个方向)、5个专业型硕士点(19个方向)和1个交叉学科硕士点,拥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和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有舞蹈团、合唱团、交响乐团、国乐团等实践演出团体及众多校外实践基地,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3.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发挥教学、科研和师德师风的模范作用。
4.学术专业水平高,科研创作成果获得国内外同行认可,具备带领学科专业和承担核心骨干课程教学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原则上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高层次领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及以下,国家级、省部级杰出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战略性思维和创新性构想。在理论或实践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显著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学科、学术带头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年龄50周岁及以下,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力,近五年取得比较突出的学术成果,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3.学科专业骨干: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不受职称限制),年龄45周岁及以下,胜任核心骨干课程讲授工作,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近五年在本学科领域中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4.优秀青年博士: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在相关专业领域,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实践与创作能力。
三、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创作工作经费,具体根据引进层次面议。
(二)科研创作保障:根据学术和科研创作需要,提供研究创作平台和实践基地,为学术研究和科研攻关提供支持。此外,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创作平台项目。
(三)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职级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符合条件的,次年申报参评副教授。
(四)其他待遇:支持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项目,在科研创作时间保障、团队合作、研究生导师遴选、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四、引进程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有效,符合专业需求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以下程序引进: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
2.有意向者可将附件3信息表及支撑材料发送至专业所属学院邮箱,并按照附件1中的联系方式与报名学院联系。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依据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及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申请在学校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查,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合格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排除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新疆艺术学院,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初次就业人员)或6个月(原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联系电话:0991-2501250(夏老师、刘老师);
3.邮箱:rsc@xjart.edu.cn。
下载附件>>>
1.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第一批次)(下载)
原文标题: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第一批次)
原文链接: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4/91efa02c424a4ce6b70bc64b937163a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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